
王學芝
職務:律師/專利代理師語言:中文 英文
業務領域:商標、專利、版權及不正當競爭
學業經歷:
北京大學 法學學士
中國人民大學 法學碩士
執業經歷:
2003年進入知識產權代理行業,業務范圍包括:商標、專利、版權及不正當競爭。諳熟商標和專利領域的行政授權確權、行政訴訟以及民事侵權訴訟,能夠為當事人提供包括涉外業務在內的全方位知識產權法律服務,尤其擅長重大、疑難、復雜訴訟案件的代理。
除知識產權領域外,在企業并購與重組、公司法、私募股權基金、投融資以及刑事訴訟等領域也具有豐富的理論和實踐經驗;不僅擔任了多家政府機構、行業協會以及國有企業的常年法律顧問,更為眾多包括世界500強在內的中、外企業,提供了高端的商事訴訟及仲裁法律服務,累計代理各類案件達上千件,其中多起案件入選了最高人民法院、四川省高級人民法院典型案例庫。
在案件代理的各個階段,王律師始終能夠站在委托人的立場,熟練運用法律、調解、談判等綜合手段努力幫助客戶獲取最大利益,贏得了客戶的普遍信任及青睞。此外,王律師還非常注重法學理論的研究,在知名期刊雜志、微博等平臺上發表了包括《商標異議制度研究》、《商標撤銷三年不使用制度研究》在內的諸多著作。
典型案例:
埃·雷米丹公司(法國)與浙江恒信基業眼鏡有限公司商標無效宣告再審案,最高人民法院;
福馬(日本)株式會社與廈門市象球日用化工有限公司商標無效宣告再審案,最高人民法院;
英特—艾基系統有限公司(瑞典)與深圳市九鵬實業有限公司商標無效宣告再審案,最高人民法院:
太原迅易科技有限公司與江蘇艾克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侵害計算機軟件著作權糾紛案,最高人民法院;
煌家偉仕頓(十堰)油品有限公司與東風油品大名縣有限公司侵害商標權糾紛案,四川省高級人民法院;入選四川高院發布《2018年四川法院知識產權司法保護狀況》白皮書
天津靜海電動車塑件協會與天津華康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專利侵權糾紛案,天津市高級人民法院;
米勒科技(天津)有限公司與常州千代車業有限公司侵害發明專利權糾紛案,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
華安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與國家知識產權局商標駁回復審案,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
曼股份公司(德國)與北京嘉禾興產潤滑油有限公司商標撤銷復審案,北京知識產權法院;
北京伊麗美科技有限公司與廣州市白云區圣潔美美容儀器廠侵害計算機軟件著作權糾紛案,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
北京駿靈文化傳媒有限公司與北京愛漫界影視科技有限公司影視作品著作權糾紛案,北京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
東風汽車集團與東風(十堰)汽車油品有限公司商標異議復審案,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
山西杏花酒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與國家知識產權局商標駁回復審案;北京知識產權法院;
山東糧油進出口有限公司與國家知識產權局商標撤銷復審案,北京知識產權法院;
莫圭爾氏有限公司與深圳美光化工有限公司商標異議復審案,北京知識產權法院;
空氣化工產品(天津)有限公司與天津晉德電動自行車零件有限公司商事仲裁案,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
浙江臺州市王野動力有限公司與國家知識產權局、江云商標無效宣告案,北京知識產權法院;
四川倍特電動車有限公司與閆國仁等產品責任糾紛一案,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