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美精产国品一二三产品区别在哪_人妻激情乱人伦视频_亚洲精品乱码久久久久久蜜桃不卡_國产一二三内射在线看片

您的位置:首頁 > 成功案例 > 訴訟案件
訴訟案件

高沃代理“凱斯盾”商標駁回復審行政糾紛案一審勝訴

原告北京凱斯頓鋁木門窗有限公司與原商標評審委員會(簡稱原商評委)關于第21313162號“凱斯盾”商標(簡稱訴爭商標)駁回復審行政糾紛一案,經北京知識產權法院于2018年10月30日公開開庭審理,判決撤銷被告商評委作出的商評字【2018】第62989號《關于第21313162號“凱斯盾”商標駁回復審決定書》并重新作出決定。

 

高沃知識產權接受原告委托代理此案,由于我所律師分析有理有據,最終代理當事人成功維權!

 

【商標信息】

 

訴爭商標:
核定使用商品及群組:0602 金屬管0603 金屬門框架0603 金屬門框0603 金屬門板0603 門用鐵制品0603 金屬門0603 金屬百葉窗0603 金屬旋轉柵門0607 五金器具0608 五金器具0608 門用金屬附件0609 五金器具

 

引證商標一:

核定使用商品及群組:0609 五金器具(小)0609 五金器具

 

引證商標二:

核定使用商品及群組:0603 可移動金屬建筑物0608 金屬插銷0608 球形金屬把手0608 金屬安全鏈0610 鑰匙0610 金屬鎖(非電)0611 現金保險柜0611 金屬錢箱0611 保險柜0611 金屬食品柜

 

引證商標五:

核定使用商品及群組:1101 照明器械及裝置1104 電熱水器1105 冷凍設備和機器1106 空氣調節設備1108 龍頭1109 太陽能熱水器1109 衛生器械和設備1109 浴霸1110 消毒設備1111 電暖器

 

【案情介紹】

 

訴爭商標系由北京凱斯頓鋁木門窗有限公司于2016年9月14日提起注冊申請,針對訴爭商標的注冊申請,商標局作出第TMZC21313162BHTZ01號《商標駁回通知書》,決定:駁回訴爭商標的注冊申請。原告于法定期限內向商評委提出復審申請,原商評委于2018年4月13日作出商評字【2018】第62989號《關于第21313162號“凱斯盾”商標駁回復審決定書》(簡稱“被訴決定”)。原商評委認為,訴爭商標與引證商標一、二、五構成使用在同一種或類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標。原告對此決定不服,向北京知識產權法院提起行政訴訟,經法院審理查明,作出撤銷被訴決定并重新作出決定的判決。我公司律師代理(原告)獲得了本案一審的勝利。

 

【法院判決】

 

《商標法》第三十條規定:申請注冊的商標,凡不符合本法有關規定或者同他人在同一種商品或者類似商品上已經注冊的或者初步審定的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由商標局駁回申請,不予公告。

 

首先,關于商標是否近似的問題。原告認可訴爭商標與引證商標一構成近似商標;對于引證商標二、五,該兩商標與訴爭商標在文字構成、呼叫、整體外觀方面相近,訴爭商標若與引證商標二、五使用在同一種或類似商品上,客觀上容易造成相關公眾認為商品是同一主體提供的,或其提供者之間存在特定聯系,從而對商品來源產生混淆、誤認。因此,本院認定訴爭商標與引證商標一、二、五構成近似商標。

 

其次,關于商品是否類似的問題。第一,鑒于原告已當庭放棄訴爭商標在“五金器具、門用金屬附件”上的注冊申請,故本案應審查訴爭商標在“金屬管”和“金屬門框架、金屬門框、金屬門板、門用鐵制品、金屬門、金屬百葉窗、金屬旋轉柵門”商品上的注冊申請是否符合商標法第三十條的規定。第二,訴爭商標指定使用的“金屬門框架、金屬門框、金屬門板、門用鐵制品、金屬門、金屬百葉窗‘金屬旋轉柵門”商品與引證商標一、五核定使用的商品均不構成同一種或類似商品。僅與引證商標二核定使用的“可移動金屬建筑物”商品構成類似商品。經查,在本案審理期間,引證商標二因連續三年不用而在“可移動金屬建筑物”商品上的注冊已被撤銷。商標局于2018年8月27日發布第1613期《注冊商標撤銷公告》,文號為商標撤三字【2018】第W017461號。因此,盡管訴爭商標與引證商標一、二、五構成近似商標,但在引證商標二在“可移動金屬建筑物”商品上已被撤銷的情況下,訴爭商標指定是在“金屬門框架、金屬門框、金屬門板、門用鐵制品、金屬門、金屬百葉窗、金屬旋轉柵門”商品上,與引證商標一、二、五不構成同一種或類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標,應予初步審定。第三,訴爭商標指定使用的“金屬管”商品與引證商標五核定使用的龍頭商品構成類似商品,而訴爭商標與引證商標五構成近似商標,故訴爭商標申請注冊在“金屬管”商品上,不符合商標法第三十條規定。鑒于原告已明確放棄訴爭商標在“五金器具、門用金屬附件”上的申請。

 

綜上,訴爭商標指定使用在“金屬門框架、金屬門框、金屬門板、門用鐵制品、金屬門、金屬百葉窗、金屬旋轉柵門”商品上與引證商標一、二、五不構成使用在同一種或類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標,未違反商標法第三十條規定,可以予以初步審定。

 

最終法院判決撤銷被告商評委作出的商評字【2018】第62989號《關于第21313162號“凱斯盾”商標駁回復審決定書》并重新作出決定。

 

商標被駁回并不意味著判了死刑,還可以通過后續程序挽回商標。此案就是典型案例,商標被駁回,復審失敗,最終通過行政訴訟挽回了商標!高沃——全面為您的知識產權保駕護航!

回頂部
聯系我們 | 隱私條款 | 免責聲明
Copyright ? 北京高沃律師事務所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