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5月29日,廣州知識產權法院就原告北京伊麗美科技有限公司(下稱“伊麗美公司”)與被告廣州市白云區圣潔美美容儀器廠(下稱“圣潔美儀器廠”)侵害計算機軟件著作權糾紛一案作出判決。判決圣潔美儀器廠即日起停止侵害伊麗美公司“多功能皮膚分析系統”復制、發行權的行為,并賠償伊麗美經濟損失500000元等多項判決。
廣州市知識產權法院經審理認為,伊麗美公司經公證購買了圣潔美儀器廠銷售的被訴產品“Ft-3008SKIN ANALYZER”,該產品附有“FT-3008皮膚檢測系統”軟件安裝光盤,可證明被訴軟件系其復制、發行。
安裝被訴軟件后產生的文件夾出現名稱中包含“伊麗美”中文字樣及“ELM””Elimei”英文字樣文件。運行該軟件展示主頁、會員登錄界面、圖像對比界面、圖形分析界面、測試結果界面等,均與涉案軟件基本一致。
同時,根據伊麗美公司提交的經銷商授權書、蓋有北京眾權時代商貿有限公司業務章的銷售單、交通銀行的賬戶交易明細以及公證網頁與被訴軟件安裝后所產生文件內的圖片中的產品上均有“VF-3000”的標志,可證明圣潔美公司購買并接觸了涉案軟件。
根據以上查明的事實,伊麗美公司主張被訴軟件系其涉案軟件的抄襲,已達到高度可能性的證明標準,法院予以認定。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計算機軟件保護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等規定,判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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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廣州市白云區圣潔美美容儀器廠自本判決生效之日起停止侵害北京伊麗美科技有限公司“多功能皮膚分析系統”軟件復制、發行權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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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廣州市白云區圣潔美美容儀器廠自本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賠償北京伊麗美科技有限公司經濟損失50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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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廣州市白云區圣潔美美容儀器廠自本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賠償北京伊麗美科技有限公司維權合理開支56000元,并負擔案件受理費用9360元。
本案中,伊麗美公司開發軟件后及時登記保護,當發現市場上有侵權產品時,果斷通過專業法律機構-高沃知識產權代理取證維權事宜,最終挽回了經濟損失。伊麗美公司的知識產權保護意識值得廣大中小企業學習借鑒!
現如今,市場上各類侵權現象層出不窮,廣大企業應該提高知識產權保護意識,當權利人遇到侵權現象時,應果斷通過法律武器維護自身合法權益,嚴厲打擊侵權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