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代理律師:商標訴訟部 付姣偉律師
近日,高沃代理覃女士名下的“圖形”商標駁回復審行政訴訟一審獲得勝訴,幫助企業解決了核心商標的授權問題。覃女士特意為代理律師付姣偉送來感謝錦旗,對高沃律師深厚的專業水平和認真負責的工作態度給予高度評價,為優秀的高沃律師團隊點贊!
左:付姣偉律師 右:高美玲商標顧問
【當事人】
原告:覃麗英
被告:國家知識產權局
【商標信息】
申請商標:
指定使用商品為第41類別:教育;函授課程;培訓;學校(教育);家教服務;職業再培訓;組織文化或教育展覽;書籍出版;提供不可下載的在線電子出版物等。
【駁回原因】
申請商標與引證商標構成使用在同一種或類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標,違反《商標法》第三十條的規定。
商標信息如下圖所示:
【影響與沖擊】
覃麗英女士,號“凈心”,為圣賢【子親教育】聯合發起人、圣賢家庭教育團隊聯合發起人、企業頂層設計戰略指導師、企業高層共修空間指導師、中國管理科學研究院商學院客座教授、高級心理咨詢師、高級家庭教育指導師、心健康管理系統/設計師/特訓導師。覃女士于2015年12月9日成立“廣西凈心緣文化傳播有限公司”。申請商標圖形及顏色,也是圍繞著其企業字號“凈心緣”設計而成,整體為一個“心形”,融合“鳳凰、佛手、字母 J”等要素。標識中的“鳳凰”象征著“涅槃重生、重新綻放”;“佛手”象征著“智慧、力量和勇氣”;字母“J”取自漢字“凈”的首字母,取自“凈土空靈有神明”;商標整體為一個心形,指向申請商標實際使用中的漢字“心”,取自“心無所執自然誠”。整個心型的漸變色及其內含元素形成了凈心緣,“緣來緣去圓善緣”,圓滿善待人生中所遇的每一個緣。商標的整體,構成申請商標整體含義的起源來自于一個善念“起心動念致良知”。為喚醒更多家人原本具足之心,收獲內在圓融,外在豐盛富足的人生,讓自身更具智慧、力量和勇敢的品質,綻放精彩的人生。
申請商標圖形是由覃女士獨特設計而成,并已經投入使用并獲得著作權保護。若該商標未能獲得授權,將對企業影響巨大,且面臨商標侵權及被侵權等潛在風險,進而會導致維權困難。
【解決方案】
為了充分維護自身合法權益,覃女士委托高沃律所律師在有效期限內向北京知識產權法院提起訴訟。接受當事人委托后,高沃律師團隊圍繞案件焦點問題,深刻分析案情,了解商標的設計背景和使用宣傳情況,從多方面,多角度,深入剖析案件,指導當事人搜集證據,制定詳細的訴訟策略。經調查,引證商標注冊人為社會組織,并非進行商事經營的公司,引證商標存在無法進行有效的商業使用的可能性。故我方建議對引證商標提出撤銷連續三年不使用的申請。同時為保證訴訟的時間與撤三的時間能夠充分銜接,我所充分利用北京知識產權法院推行的“訴前調解”機制,在起訴狀中加入再延長訴前調解4個月的申請,以等待引證商標的撤三結果。并且在引證商標下發撤銷決定后及時遞交到法院,申請本案中止審理。后我所實時監測每個月每次下發的撤銷公告(一般是每月的6、13、20、27號),剛好本案引證商標的撤銷公告在下發傳票后、開庭前予以刊登,消除申請商標的權利障礙,最終該案勝訴。
【價值呈現】
當前商標注冊量非常大,由于與在先商標構成近似而將商標駁回的可能性也比較高。在行政訴訟程序中,經對引證商標的調查分析,采取“訴訟+撤三”的訴訟策略,順利清除引證商標在先權利阻礙,從而解決企業核心商標授權問題,支持品牌的正常運營。
“路雖遠,行則將至;事雖難,做則必成!”所以,商標駁回并不可怕,只要委托專業的律師團隊制定專業、可行、全面的訴訟策略,并朝著成功的方向努力,排除萬難,必將爭取到最后的勝利。感謝所有合作客戶對高沃專業服務的認可和肯定。未來,高沃將繼續秉承“全心全意為客戶創造價值”的使命,依托專業優勢和資深團隊優勢,深耕知識產權法律服務領域,全方位為客戶提供具有競爭優勢的知識產權解決方案,為客戶的知識產權保駕護航!